19/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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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補救負面形象

【本報訊】陳志雲高調見傳媒,有法律界人士認為,他是希望站出來建立正面形象,同時告訴公眾「自己真金不怕洪爐火」。廉署對陳舉行記者會不作回應,至於他聲稱在廉署內用剃刀刮損面,廉署指,根據規定該署須向被扣留人士提供包括鬚刨等梳洗用具,但會確保扣留人士不會傷害自己。

廉署發言人回應稱,根據《廉政公署條例》第十一條(被扣留者的處理)令,廉署在確保扣留者不會逃走或傷害自己的情況下,須給予被扣留人士足夠設施及機會,以便能洗濯、淋浴及如廁,並做適量運動。

話畀人聽「我唔怕」

廉署對於陳志雲開記者會不作回應,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則指,陳志雲見記者對其形象有幫助,只是現階段他不可跟叢培崑、寧進、錢國偉及陳永孫四名涉案人士接觸:「ICAC有特別條例,被查人同嫌疑人不可以聯絡、溝通,同協助調查嘅人(證人)亦不可討論案件,理論上連見面、聯絡亦不可。」

黃國桐說:「我哋呢行好忌見到啲客戴口罩、黑超,避傳媒,陳志雲本身都係傳媒人,冇理由會怕傳媒,佢今次開記招,主要係補救之前嘅負面形象,爭取番啲印象分,話畀大家聽,自己唔係唔敢面對,有『我唔怕、我冇嘢』嘅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