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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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打長擊:堵塞漏洞 教局有責

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蘇有恆涉嫌串謀胞弟蘇有昌及前教師詐騙教育局及校董會案,三名被告因證據不足,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此案值得教育局深思,尤其是制度有否存在漏洞。裁判官令筆者特別欣賞之處,在於他點名批評教育局在監管學校工程項目的營運上出現漏洞,如涉事校方以月費或分拆項目形式進行工程,使項目支出不會超出上限而避過招標程序,甚或出現由清潔公司承包維修工程等嚴重違規情況。很明顯,教育局未有系統監管及跟進學校工程帳目,讓人有機可乘。涉事校長在任六年,就一共將五十二項學校工程判予自己胞弟有關的四間工程公司,涉款約二百三十四萬元。

筆者留意到裁判官的無奈。各被告雖因控方證據不足而獲無罪釋放,但裁判官特別嘉許廉署人員在本案的調查工作已達專業及認真水平。告唔入都咁高評價,此中有真意也。

身為教育工作者,必須懂得「瓜田李下」的道理。當年清華校長梅貽琦的苦行僧生活,尤其值得後人學習。那時候,清華龐大的收入全由梅先生一人管理和支用,無人監督,而他死後兩袖清風,其遺篋只有清華基金帳目,一筆筆,絲毫不差。

教育界如果有十分之一人好像梅貽琦般廉潔奉公,審計署及廉署的人員可會寂寞死了!筆者不忘提醒教育局,再不研究立法修例堵塞漏洞,人性尚貪,只會製造更多逍遙法外的道德罪人。

洪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