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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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司機上訴改緩刑

【本報訊】十名新界的士司機不滿運輸署推出「短加長減」收費制度,前年十二月堵塞通往機場的北大嶼山公路抗議,令該區交通受阻逾四小時。十名司機早前承認對公眾造成妨擾,分別被判入獄二至七個月,眾司機指刑期太重上訴,高院昨下達判詞指,考慮眾上訴人定罪後曾收押兩周,相信他們不會重犯,故批准他們緩刑十八個月,另每人各罰款五千元。的士前線司機總會主席藍貴強昨在庭外稱,裁決還同業一個公道。

案件編號:HCMA 6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