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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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漢無飯開三呃天星小輪退款

已破產兼失業半年的二十九歲男子,聲稱兩日無錢食飯,遂一日內三度打天星小輪公司主意騙錢,訛稱用二十元鈔票投入自助購票機購買兩元船票皆被「食錢」,要求天星職員退還多收款項和船票,期間並連續坐船來往尖沙咀、中環和灣仔的天星碼頭犯案。當他第四次犯案時,終因天星職員起疑翻查閉路電視揭發。

涉案被告鍾學騰,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控罪指他在今年一月十四日,三度分別於尖沙咀及中環的天星小輪碼頭,虛假表示將一張二十元紙幣放入「自助購票機」,但機件發生故障要求公司退回十八元和一張價值兩元的船票;他另被指同日在灣仔天星小輪碼頭企圖以上述手段欺騙。被告獲准保釋至本月二十一日判刑。

第四次翻查錄影揭發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日下午二時,先在尖沙咀天星小輪碼頭向職員訛稱自助購票機故障,投入二十元鈔票後未有船票吐出,職員遂退回十八元和一張兩元船票給他。被告然後在下午二時二十分和二時四十五分,分別在於中環和尖沙咀天星碼頭重施故技。

至下午三時,被告欲在灣仔碼頭第四次犯案,但職員要求記下被告個人資料並先核查「食錢」情況,確認後才聯絡被告。其後,天星起疑翻查閉路電視錄影,始發現被告根本無入錢購票遂報警。

辯方求情稱,被告未婚,只有中五學歷,○六年時被頒下破產令,之前任職機器繪圖員月入萬多元,因公司倒閉已失業半年,現靠祖母和母親的經濟資助。辯方指被告對家人長時間資助感到難堪,加上當時已有兩日無進食才犯案。

裁判官嚴斥被告行為愚蠢,且身繫破產令,可見他理財不善生活一團糟,其實以被告年紀要找工不難,相信是不願屈就散工。

案件編號:KCCC 11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