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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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細嫲吞保費黃克競孫囚40月

已故「光學儀器大王」黃克競的二房男孫黃嘉鎏,涉盜取三房「細嫲」逾一百七十萬元保險費,事後無力交還投保所得紅利,竟誘細嫲到停車場再用磨刀鐵棒扑她致頭破血流。被告黃嘉鎏早前認罪,雖然細嫲的求情信指已原諒被告,望法庭輕判,但法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以致命武器襲擊細嫲,出手狠毒,仍判他入獄四十個月。

三十五歲被告黃嘉鎏,報稱高爾夫球教練;六十二歲受害人鍾海燕,為黃克競第三任妻子。被告原被控十項盜竊罪涉款一百七十多萬元,但其後四項不予起訴,他承認六項盜竊及一項意圖傷人罪名,指他於○六年七月至○八年六月盜取事主八十九萬五千元,另於○八年八月八日,在伊利沙伯大廈四樓停車場非法及惡意傷害鍾海燕。

備受愛護竟狠心出賣

辯方求情指被告深感後悔,事發僅因絕望及一時衝動,細嫲在求情信中指出,原諒被告,相信他為免她出庭憶述噩夢而認罪,是真心向她、父母及爺爺道歉,望法庭輕判;辯方則望法官判以被告社會服務令或輕判。此外,不少名人如盧景文及杜國鎏等亦為被告撰求情信。

法官指,含金鎖匙出世的被告,在家人及細嫲的愛護與關懷下成長,竟出賣及違反信任,私吞保險費,被告雖已還款,但仍須判囚。法官又指被告犯案時無受挑釁,竟用可致命的鐵棒襲擊細嫲頭部,細嫲求饒時被告仍命令跪下復施以扼頸,手法相當狠毒,幸有市民聞呼救聲趕至。

法官說,被告雖然對細嫲無情,但細嫲在信中表示已原諒他,要求法庭予以重新機會,令被告獲額外減刑四個月,判囚四十個月。被告聞判後即低頭輕嘆,其父黃允湛聞判時亦憂心忡忡,離庭時拒評事件。 案件編號:DCCC 1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