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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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女涉綁架酒樓太子爺

【本報訊】著名酒樓集團一名男廚夥同前同事等人拉雜成軍,涉嫌租車租屋綁架在酒樓任職經理的二十五歲太子爺,幸事主被強拉上車時成功掙脫逃走。由於綁匪事前曾假扮客人聯絡事主預訂酒席,警方得以循電話號碼偵破案件,其中三人事敗後還返回本擬用作藏參的小屋開會,結果一網成擒。涉案被捕四名男女被控綁架罪名,昨於沙田法院提堂。

四名男女被告依次為林賽玲(四十歲,女)、無業;潘智豪(三十五歲,男)、廚師;蘇俊傑(十九歲,男)、無業;楊少英(五十三歲,女)、無業。其中兩名女被告打扮如「師奶」,兩名男被告則一肥一瘦。

四人同被控於本月八日在沙田某處,以武力方式綁架一名二十五歲男子,意圖取得贖金。各人暫時毋須答辯,法庭拒絕各人擔保,下令還押懲教署看管至本月二十九日,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進行認人手續。由於第一被告精神狀態有異,法庭同時下令將她還押小欖精神病中心,以索取其精神科醫生報告,看她是否適合答辯。

循電話號碼破案拉人

控方透露,第一及第三被告曾於事主工作的飲食集團任職,第二被告更是現職員工。控方指,事主於集團旗下一間酒樓任經理,事發前接獲一名自稱姓楊的女客人電話,對方表示有意預訂酒席,兩人相約在酒樓見面。

事發當日,「楊」抵達酒樓,即向事主稱其友人不適,請求他外出到車上協助攙扶;事主甫到車旁即被人硬拉上車,他掙扎落車,各人見狀上車逃走。警方接報後,追蹤被告電話號碼確定各人位置,其中第一至三被告返回原擬作藏參的小屋開會時落網,第四被告則在旺角被捕。

控方指,警方將同時安排租車公司職員,及租出小屋供各被告的業主進行認人手續。控方指各被告在警誡下各有招認,眾被告雖承認綁得事主後會向其家人勒索金錢,但互相指摘對方為主謀。其中第三被告又承認,一旦事成將分得三十萬元。 案件編號:STCC 13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