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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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打長擊:禁煙鬧劇值得反思

深圳禁煙十二年竟然零罰單,這真是奇哉怪也,事件反映有法要有人執行,否則只能是一紙空文。深圳立例規定在七大公共場所吸煙會被罰款二十元,但因有關政府部門行政、管理混亂,十二年來當局未開出一張罰單。

不准吸煙的公共場所,其中一個是醫院,但負責醫院清潔的工人說,一個下午閒閒地都掃到七、八袋煙頭。事實是不少人在醫院裏吸煙。

試想想,如果社會上一部分人破壞道德的行為沒有得到有效的制止或制裁,其他人就會倣效這種行為,先是小部分人不守條例卻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更多人看在眼裏,自然紛紛把道德扔在一旁,結果整個社會道德體系衰敗,人們回復到哲學家所說的「自然狀態」。十二年零罰單,反映制度零監管,更從來沒有人認真去執行。

這好比上級單位要求處級以上幹部將年收入填表上交,以備將來對照收入,找出腐敗分子。可是年年填表,報的數字都是從會計的工資表上抄下來的,沒有一分錢額外的不義之財。上級收了表格,就往櫃底一放,也就作罷。年年填表,年年廉潔,但腐敗者年年增多。

更嚴重的是,有不少港人反吷,曾在深圳吸煙而被穿制服的人處罰,金額由五十至二百元不等,懷疑有執法人員藉禁煙中飽私囊。問題至此,若然深圳領導人熟視無睹,情形會十分可怕!試問上頭不出手,任由執法人員上下其手的胡來,有罰單而不見罰款,十二年來貪了多少罰款?姑息養奸,必闖大禍!

洪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