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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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醫生涉非禮兩女文員脫罪

【本報訊】政府門診一名已婚醫生先後替診所兩名女文員診症時,涉乘機示愛及攬腰非禮,裁判官昨於荃灣法院裁決時指被告行為在法律上不構成非禮,裁定他兩項非禮脫罪,但告誡他若心存僥倖,意圖利用其社會地位令兩名事主同意他這種行為,實有違道德及社會禮法。裁判官批評被告在案中將政府藥膏當禮物送給女文員或違反醫生守則。

四十一歲被告張耀榮被控去年六月五日及六日,在長康普通科門診的醫療室內,分別非禮十九歲事主X及二十四歲事主Y。

兩女無明確表示不同意

裁判官指,雖然接納兩名事主的口供,但她們或性格溫馴,當時沒有明確向被告表示不同意,故不能排除被告誤以為二人默許其行為,認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有非禮意圖,因此裁定他脫罪。

不過,裁判官亦不忘教訓被告,指被告稱Y主動獻媚坐在他大腿上,法庭拒絕接納其說法,指他是一廂情願,身為專業人士卻以超越禮法的方式向事主展開追求,明顯是對兩名事主有性意圖。醫管局表示會研究法院判詞及有關文件,再考慮跟進行動。

案件編號:TWCC 33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