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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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五常冇出庭 審訊被指不公

中環古董店名畫偷竊案踏入尾聲,女被告昨於區院第二天自辯時強調「張五常係老細,我從冇動搖過」,辯方結案陳詞時則直指身為老闆的張五常因被美國當局通緝而要逃亡,沒有出庭作供,令法庭缺乏證據考慮,對兩名被告審訊不利兼不公平。法官現將案押後至三月三十一日裁決。

女被告曾卓詩及男被告楊惠明二人為夫婦關係,早前被裁定四項盜竊罪名表證成立,指他們於○七年在中環蒲公英金石書畫(下稱古董店)內偷竊三幅油畫,乃母公司西岸國際有限公司之財產。女被告另被控偷竊公司七千餘元。

辯方質疑警不追查

辯方昨結案陳詞時質疑,張五常及其家人是西岸國際相關公司之股東,惟警方獲告知張是西岸國際的顧問後,便不再追查。辯方又質疑西岸國際亦未能呈交收據、發票或其他支持文件,證明是涉案三幅油畫物主。

辯方又指,即使是西岸國際行政總裁簡浩明,亦未能分辨古董店的貨物乃屬於古董店,抑或是張設於美國的古董店,而身為老闆的張卻因被美國當局追緝而逃亡,沒有出庭作供,辯方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西岸國際是涉案三幅油畫的物主或管有人。另外,辯方指男被告變賣該三幅油畫時,曾交出身份證號碼及簽收據等等,與偷竊行為相違。

控方陳詞時則指法庭不用考慮油畫物主是誰,由於古董店於案發時「控制」及「管有」三幅油畫,女被告所犯乃偷竊行為,控方又質疑男被告為何會相信女被告獲贈名貴油畫。

女被告昨被控方盤問時指,張與簡浩明的關係乃「係老闆對下屬畀命令」,她強調「張係老細,從無動搖過,公司運作佢畀order,佢講咩我做咩」,即使她送畫到內地,張亦不需獲其他人批准。

案件編號:DCCC 8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