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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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高級職員公車私用

【專案組報道】機電工程署再有高級職員涉在過去一個月,多次以合約車作私人用途,本報直擊該名職員多次在機電署總部出車私用看醫生,一周多達三次,個多小時後才施然返回崗位工作,情況叫人嘩然。

上月二十二日早上九時五十分,該名機電署高級職員在機電署總部,登上一輛由承判商提供予工程師監督工程之用的私家車,到牛頭角一間專治骨科的中醫診所。負責接載的合約車司機,在該名高級職員「看病」期間,均在診所樓下「候命」,個多小時後該高級職員才看完醫生登車,約於十一時半返回九龍灣機電署總部。

其實本報亦於同月二十四日及二十六日兩個上午,直擊該名高級職員於機電署乘搭同一輛合約車到該中醫診所看病,看病個多小時後,隨即乘坐合約車直接返回辦公室。

據了解,有人已多次預留合約車作私人用途,包括接載朋友、看醫生等,單單在二月份,便有五次從機電署「出車」看醫生。據機電署向員工發出的合約車使用指引,任何合約車輛無論在辦公時間及非辦公時間均不得作非公務用途,任何不當使用合約車的職員,則有機會遭檢控及紀律處分。

回應先辦公順便睇醫生

本報曾致電該名涉事的高級職員了解事件,他聲稱:「我出去係做公事先,然後我自己去睇醫生。好似二十二號,我係去牛頭角檢查一啲申請,順便去睇醫生,我係自己行過去;二十四號,我係去廣東道,可能話係我叫佢响九龍灣地鐵站接我;而二十六號,我係叫佢喺九龍灣地鐵站接我去沙田污水廠,全部都係有公事。」他更向記者表示,「講埋畀你聽,其實我二十三、二十五號都有去睇醫生。」但其言卻與記者目擊所見大異,上述三天該職員每天均從機電署總部上車,期間並無前往任何地方進行公務,合約車並沒有駛往沙田、尖沙咀等地,車輛是在看病後立即返回辦公室。

機電工程署發言人對於有人員涉嫌不當使用合約車,署方表示會進行調查。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政府部門疏於監管,製造問題。他促請署方徹查事件,因為事件不單關乎有否浪費公帑,更涉及公職人員有否貪污及收受利益,署方應查明事件中有否涉及利益輸送,一旦事件涉及利益輸送,應將案件轉交廉政公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