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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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違基本法 胡漢清轟黃仁龍未表態

【本報訊】全國政協委員兼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在北京指出,公民黨及社民連推動的「變相公投」,實質上已符合「公投」定義,違反《基本法》,批評律政司司長黃仁龍遲遲未就「公投」問題表明立場。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時繼續迴避,指曾蔭權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已多次就變相「公投」表態,他們不會再補充。換言之,律政司及黃仁龍由始至終都未有親口說明「公投」違反《基本法》。

曾蔭權及林瑞麟都公開講過,公社兩黨利用補選推行的所謂「公投」,不符合《基本法》規定,沒有法律基礎,也沒有法律效力,特區政府是不會承認的。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胡漢清昨日指出,由五區補選引申的「變相公投」,實質上符合「公投」定義,已超越《基本法》授權,屬違憲違法。他又指中央已就「公投」作出回應,批評港府由始至終卻未曾清晰表達立場,呼籲律政司司長向社會明確交代「公投」是否違憲,以正視聽,令事件可早日了斷。

胡漢清又批評一些反對現有政改方案的人士,未有就特首選委會的組成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他曾向外交部提出,公開部分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當年討論香港政制問題的文件,但外交部以已簽訂保密條文為由拒絕。

「公投」或拖慢政制發展

此外,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同意港澳辦指「公投」違憲,又指「公投」可能會造成政治不協調,不排除會拖慢本港的政制發展進程及造成社會不和諧。

「五區公投運動」聯合委員會副發言人陶君行回應表示,胡漢清身為資深大律師,如認為兩黨做法真的違憲,大可於五月十六日五區補選投票前提出司法覆核,讓法庭作出清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