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在訟棍黨和丐幫搞的「公投起義」、「解放香港」之違法亂政運動中,淫大胖子、李大漢奸、紅杏陳婆先是充當幕後黑手,繼而跳將出來,竄至台前。淫大胖子的爛果報這幾個月來一直在為「公投」鼓譟,搖旗吶喊,可惜和者寥寥,連反對派的「第一大黨」白鴿黨也對這班「公投反賊」敬而遠之。而李大漢奸、紅杏陳婆手中沒有媒體,又都已退離政壇,沒有一個舞台和「檔口」讓他們充分表演,故這段時間他們相當寂寞,無人理睬,這對鬧騰了一輩子的政壇、官場政客而言,比死了還難受也。
紅杏陳婆李大漢奸大放厥詞
於是他們要千方百計在支持「公投作反」中「發揮餘熱」,這好歹是他們還能有所表演的舞台。最近,訟棍黨為了給「公投補選」造勢,煽惑市民投票,搞了一個「花車巡遊」,敲鑼打鼓、歡蹦亂跳一番。李大漢奸、紅杏陳婆「欣然前往」助陣,實際上是要博記者問他們幾句趁機出鏡也。
這段期間,我朝廷正在召開「兩會」。首席軍機大臣、王儲習近平對香江之各方面問題包括「政改」問題有「重要講話」,朝廷駐香江代表機構大臣也有發言,這些講話和發言或直接或間接對所謂「公投運動」批判敲打。李大漢奸、紅杏陳婆就抓住話題在「花車巡遊」中大放厥詞、攻訐朝廷。那個紅杏陳婆尤其惡毒,說是我朝廷將「公投」定性為違法違憲乃「混淆視聽」。然如何「混淆視聽」?紅杏陳婆又說不出一個子丑寅卯。李大漢奸則裝傻扮懵的問:「公投」違反了《基本法》哪一條?
香江九七回歸後,其憲政地位乃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乃地方政府,絕非一個國家,也非「獨立政治實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單一制憲政體制,一切權力在中央、在朝廷。香江特別行政區之設立及其擁有的所有權力全部是由中央授予,由朝廷授予,這個憲政權責的法律文件就是香江《基本法》。《基本法》乃中央起草制訂的,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頒發的,對於任何「公權行為」,只要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中沒有規定的,就是不允許的,夾硬來做,就是違法的。時下反對派的所謂「公投運動」要決定香江之政制發展,要挑戰朝廷對香江政改問題的有關決定,要為香江制訂「公投法」鋪路,難道還不是違憲違法嗎?又是誰在「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