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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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五常交託文件後走佬

中環古董店名畫偷竊案昨於區院續審,女被告裁定表證成立後自辯,大爆經濟學者張五常於○二年十月左右,已得知被指逃稅會遭美國政府起訴,張於○三年一月召開記者會交代前除向她表明「將會離開香港」外,又將包括銀行戶口紀錄及疑似屋契等的四箱文件交給她保管,聲稱內裏物品總值數千萬美元。她又指曾協助張「走咗好多次畫上大陸」及給口供予美國律師,故獲張送贈涉案三幅名畫。

法官昨接納控方將女被告曾卓詩的警方錄影會面影帶呈堂後,又裁定她與丈夫楊惠明共四項盜竊罪名表證成立,控罪指兩人於○七年在中環蒲公英金石書畫(下稱古董店)內偷竊三幅油畫,女被告另被控偷竊七千餘元。

女被告作供稱,九九年入職古董店時由林姓女子聘請,惟翌日林便介紹張五常予她認識,並說「佢(張)係我哋老闆,因為某啲原因,我哋只會話佢係顧問」,自此她只聽取張氏夫婦指示,並向張匯報。

女被告指古董店部分貨物來自張於美國的古董店,兩店沒有分別,惟該美國古董店當時涉售賣假古董而被華盛頓州當局控告,結果案件處理後「要賠番畀啲客」,張安排她負責驗證退回的古董,但她不知誰處理退款事宜。

女被告披露○二年尾「(張)叫我去佢屋企,同我講關於tax(稅)嘅事件,佢話美國政府會告佢,佢將會離開香港」,結果張於○三年召開記者會後離港,之前張將四箱文件交予女被告,「佢話啲文件好緊要,值幾千萬美金,係咁要我收好佢」。女被告發現該批文件涉及公司架構、銀行戶口資料、類似屋契及會計紀錄,亦有部分文件涉授權書,她表示大部分文件現已交回張。

離職與張「鬧大交」

女被告指,○六年張答應任她揀取三幅油畫,她認為張送畫給她有多個原因,除了保管上述四箱文件外,「之前走咗好多次畫上大陸,同埋畀口供畀美國律師」,她又指由於當年想辭職,張因為想挽留她而送畫,惟她於○八年終於離職,當時與張「鬧大交」,更因工傷而獲得十七萬元賠償。

女被告透露除先後將二十至三十幅畫作送到內地外,亦曾將逾百件古董送到內地給張,惟張沒有寫發票或文件交予古董店。

案件編號:DCCC 8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