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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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冒同名女視光師求職

本文重點
【本報訊】中年漢利用與自己同名同姓的註冊女視光師名字,到上水一間眼鏡店冒充對方求職成功,期間賺取了四萬多元報酬。惟原裝女視光師對有同名同姓的同行一事起疑報警。涉案被告最終自首,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判囚四個月。

有兩次不誠實案底的男被告廖艷華(五十歲)被控在○八年九月初某日,在上水中心的一間眼鏡店內虛假表示自己是註冊名冊內第一部分的視光師,因而獲受僱機會並賺取報酬。

案情指出,同樣名叫廖艷華的女事主(五十歲)在去年四月二十二日,獲同事通知,得悉一與她同名同姓的男子在上述眼鏡店工作,但據她所知,她是唯一以「廖艷華」註冊的視光師,事主遂致電上址查詢。眼鏡店東主證實曾聘用一名廖姓男子,但指對方早在○八年十一月離職,事主遂報警。

日薪$700獲聘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向店東訛稱自己是註冊視光師而獲以日薪七百元聘用,其後東主獲同行告知,本港只有一名「廖艷華」的註冊視光師,而且是女性,東主遂要求被告出示證明文件,但被告藉詞離開店後便杳無音訊。去年十月五日被告到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FLCC 35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