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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殮房職員收「利是」囚4月

【本報訊】靈實醫院男殮房服務員在過去十一年間,收受多間殯儀館職員每次十元至一百元的「利是」,被廉署控以六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名,五十九歲被告鍾佳正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全部控罪,昨被判入獄四個月,及須向醫管局賠償九千元。被告的職責包括接收由病房送來的遺體、運送及保存遺體,安排認屍等工作,他在案發期間曾為殯儀館處理約一百八十具遺體。

案件編號:KTCC 10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