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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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春香藐視立會自簽擔保

【本報訊】菜園村關注組主席高春香,於去年九月旁聽立法會討論高鐵項目時大聲呼叫,涉嫌藐視立法會被捕,警方決定將以具結擔保處理,即高春香可不留案底自簽擔保,本月十日交由東區法院處理。

就高春香涉嫌藐視立法會一案,警方發言人昨日表示,一名四十七歲女子將於本月十日到東區法院作具結擔保。資料顯示,具結擔保即代表不起訴、不留案底的自簽擔保,早前歌星曹格涉嫌毆打側田一案亦以具結擔保處理。

去年九月十七日,十五名菜園村居民及關注組成員,因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聲稱「見過村民四十次」,在立法會大聲呼叫而集體被捕,十四人獲釋,僅高春香續擔保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