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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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打長擊:修例打擊濫藥駕駛

「路上零意外,香港人人愛」已成為笑話。香港人多車多路窄,人車爭路是常見的畫面,怎可能沒有交通意外!而意外的發生,涉及人命的,多離不開醉駕、疲駕、濫藥後駕駛!

早前有一位司機在公路上左穿右插,被警方截查時神志不清,懷疑開車前曾索K。今年短短兩個月內已接連發生八宗同類事件。濫藥後駕駛,害人害己,當局修例刻不容緩!

警方的數字顯示,涉及濫藥後駕駛的數字有急升趨勢,前年三宗,去年七宗,今年首兩個月已八宗!看來,突破雙位數指「月」可待。

現行法例,除非司機承認吸毒,以及警方證實車內有毒品,才可以要求司機驗毒。有立法會議員建議當局修例,讓執法人員可向懷疑吸毒司機進行驗毒蒐證,以收阻嚇作用。

良好的駕駛態度必須時刻眼觀四周、耳聽八方,試問一個濫藥的司機如何能夠安全駕駛?如夢如幻,實在危險至極,政府不修例,禍患無窮矣!而且修例必須具阻嚇作用,迷幻駕駛即使沒有傷人,亦應停牌三年;如傷及無辜,理應釘牌,此「法之為道,前苦而長利」也,蓋法雖嚴苛,但只要人人遵守,從長遠看是有利益的。

事實上,無論醉駕、病駕、疲駕、濫藥後駕駛,不但可能傷及己身,更會危害他人。馬鞍山近日發生綠巴剷上巴士站釀成一死五傷慘劇,司機疑發羊吊而闖禍。現時法例並無規定職業司機須通過體檢才能領取牌照,存在極大漏洞,當局必須正視之。

洪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