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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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門爭產經過

1988年1月

圓行法師授權願烱法師、周志明、高愛慈及另兩名弟子,處理其存款及保險箱內財物。

1989年10月

圓行法師圓寂。

1994年11月

遺產承辦人葉德征入稟,指願烱、周志明及高愛慈違反誠信,要求確認保險箱內物品為遺產一部分。

2003年11月

葉德征去世。

2008年3月

葉德征之訴訟被法庭剔除。

2008年6月

願烱及周志明提出訴訟,要求法庭為信託作出指引。

2009年5-7月

高愛慈同意將存款捐作慈善用途,但指稱保險箱內之財物是她和其妹所有。

2009年8月

高愛慈同意信託計劃。

2010年3月

高院開庭審理高愛慈要求取回保險箱財物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