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誰無過?差人非聖人,凡夫俗子總有七情六慾,所以又有警務人員涉嫌在長洲偷懶蛇王其實不足為怪。蛇王差人當值期間呼朋引類吃喝玩樂而已,煲煙劈酒歎海鮮等閒之至,又不是重施故技強姦民女,毋須大呼小叫。
問題只是,偷懶還偷懶,能否先把警槍撂下?人盡皆知醉酒駕駛非常危險,一不小心隨即車毀人亡。醉酒佗槍的風險有過之而無不及,萬一猜枚搖骰過分激情澎湃導致鬼槍走火已然大禍臨頭,要是醉到喪心病狂六親不認胡亂開槍,後果更是災難性。
去年有警官涉嫌假公濟私利用水警輪當作私家遊艇乘風破浪駛到蒲台島歎海鮮,好像沒被揭發醉酒佗槍。這一次,隸屬水警海港區長洲分區刑事支援組的警員有樣學樣,則有槍不離身之嫌。兩相對照,還是「蒲台蒲精」稍有職業道德,「長洲賓客」蛇王得來完全沒有顧及島民安危。
看來,要求警務人員徹底戒掉吞泡習慣是不可能的了,不如退而求其次,由一哥親自下令撰寫內部傳閱的《偷懶守則》,盡量把風險降至最低。拋磚引玉,試撰如下──
守則一:偷懶不飲酒。
守則二:飲酒不佗槍。
守則三:佗槍不上彈。
守則四:上彈不猜枚。
守則五:猜枚不爭執。
守則六:爭執不爭女。
守則七:爭女不開槍。
只要謹守如此七大戒律,差人蛇王仍相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