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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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擅改用途可被釘契

除野戰遊戲練習場在工廈開設外,自政府宣布活化舊工廈計劃後,各團體亦紛紛租用工廈單位,開設跆拳道場、舞蹈學校,以及宗教集會場地等。近月有工廈更變身為住宅,以「自住空間」作賣點吸引租客。

須獲業主城規會許可

不過,此類場所亦如野戰練習場般,如所屬地段未獲批准改變原本的工業用途,亦屬違反地契,單位隨時會被釘契。

據規定非工業地帶的工廈要向地政總署申請修訂地契,才可重建作非工業單位,若工廈樓齡高於十五年,及位於指定工業區,則可申請改裝整幢大廈作其他用途,無需重建,但須得到業主同意及城規會許可。地政總署近月亦表示已收到不少業主申請改裝工廈作商業用途,如酒店及骨灰龕,今年四月更會設專責小組一站式處理重建、改裝及改變工廈用途的申請,而各部門包括消防處、運輸署及食環署均需於兩周內回覆申請,加快活化工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