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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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活化工廈無指引玩殘War Game場

【SUN特搜小組記者蕭洛汶、梁春柳】政府帶頭宣傳的活化舊工廠大廈計劃,聲言要令工廈變得多元化,物盡其用。不過政策卻趕不上步履,又不向用家講明工廈的場地用途,有不少仍受地契限制。許多公司以為「做乜都得,想做就做」,搶先開業後才知違反地契,被迫結業收場。野戰遊戲(War Game)練習場就是一個例子,不少工廈已經被野戰遊戲場進駐,有的更將「戰場」延伸至工廈天台,嚴重違反地契,由於投資巨大,東主進退兩難,慨嘆:「洗濕個頭唔知點好!」

野戰遊戲在本港流行多年,惟當局沒有嚴格監管此類活動,或者向野戰遊戲場地發出指引,以致常發生意外。上周,就有一名男子在野戰場上遭流彈射傷。雖然本港的《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指明,未經批准在郊區打野戰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千元及監管三個月,但漁護署在過去五年僅檢控三宗違規打野戰個案。另方面,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如打野戰使用的氣槍槍口能量不超過2焦耳,亦不受警方管制。在缺乏監管下,此舉令野戰玩意在坊間愈來愈普及。

經營者以為「做乜都得」

直至去年施政報告建議活化舊工廈,放寬工廈單位用途,更將野戰遊戲這流行玩意帶進室內。當局指工廈單位可以物盡其用,例如化身成為各練習場,甚至藝術家的工作場地。因為野戰遊戲大有市場,不少公司已經搶先在工廈開設野戰練習場,讓好此道者到工廈「開戰」,有的更轉而至工廈的天台開業,讓好此道者不需長途跋涉前往山頭對壘。

始料不及的是,原來部分工業大廈地契仍限制經營者只可作工業或貨倉用途,礙於野戰場屬純商業活動,故此在工廈開野戰場屬違反地契。但是,當局在宣傳活化工廈計劃時,卻未有向外界解釋地契的限制,令經營者以為可以在工廈內「做乜都得」。

本報記者日前到新界一間僅開業兩個月的工廈野戰場視察,該個面積約三萬多平方呎的野戰場,位於一幢樓高十二層的工業大廈天台,上址擺放了大量木板、木箱、水馬、油桶及沙包等設備,布置成迷宮及「防空洞」的陣式。野戰迷可在重重掩護下,施以伏擊及突襲等戰術。

不過,這個投資了逾十萬元的野戰場,根據地政總署回覆,原來是違反了該幢工廈的地契,因為該地段只可用作工業或貨倉用途,而該區地政處更已發信要求有關業權人及中心的業主立案法團糾正違例事項,更指如情況未改善,該處會按契約條款採取跟進行動。

政府宣傳未提場地限制

面對野戰場地隨時會關門大吉,負責人嘆道,政府宣傳活化工廈計劃時,卻未有向他們詳細解釋工廈的場地限制,故此他一直以為可以在工廈內開辦野戰場。他無奈道:「政府都無訂明咩地方叫得同唔得,我點知自己開野戰場有無問題,諗住有商業登記就得,我根本都唔知自己違反地契!」該工廈的管理公司則回覆,天台業權由個別業主持有,法團已經就有關公契條文尋求法律意見。

當局無清楚解釋活化工廈計劃,除害苦一班投資者,更影響工廈周遭市民的安全。該天台野戰場的樓高僅十二層,遠較四周的工業大廈矮,雖然野戰場有圍上「安全網」,防止BB彈傷及池魚,但圍網破舊,導致流彈亂飛,擊中對面的大廈單位。

鄰廈上班族恐中「流彈」

剛好在該野戰場對面大廈工作的的陳小姐表示,近月該公司的窗戶不時誤中「流彈」,幸好當時沒有打開窗戶,否則隨時「中彈」。她說:「下晝喺公司做嘢時,突然聽到連續幾聲『嘭嘭嘭』,初時以為邊個大力打字,後尾先發現原來係對面啲War Game迷射中我哋部冷氣機!之後仲見到對面有二十個十幾歲嘅後生仔走來走去!」而同樣在對面大廈工作的黃小姐亦指出,即使關上窗戶,也擔心BB彈會射破玻璃,傷及無辜。

就政府無清楚解釋計劃細則,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政府的活化工廈建議抽象,令人難以適從。他說:「講咗出來又無實際指引,冇講邊類活動可以喺工廈搞,好易令人違例,活化都變死化!」王國興要求當局盡快解釋,不要令經營者墮「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