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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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投槍:上帝最不公平

未到三八婦女節,有關男女平等的問題又吵起來了,內地有人在網上發帖,聲稱女人在社會頂起大半邊天,在家掌握財政大權,男人已成弱勢群體,要求設「男人節」保護之。在香港也有類似論調,昂坪纜車宣布在婦女節當天,首三千八百名女性遊客可獲免費乘搭優惠,不料遭香港平機會警告此舉可能有違「性別歧視條例」。還有立法會議員附和,指僅優惠女性是對男性的不公平。

在我魯迅看來,昂坪纜車方面確實有錯,但錯不在對女性優惠,而是優惠得不夠徹底,應該將優惠擴大到所有女性。若是香港迪士尼樂園、海洋公園等景點也倣效有關做法,那就更好了,香港可獲國際「最尊重女性之都」的美名,這比甚麼「紐倫港」更好聽、更實在。說實在話,我根本不會嫉妒女性獲得優惠,因為我們的母親、姊妹、女兒都可享受,一點都不吃虧。希望那些高喊「對男人不公平」的男人氣度大一些,別那麼小肚雞腸好不好。

所以,香港那個平機會指昂坪纜車涉嫌性別歧視云云,純屬無事生非,矯枉過正。若按照這個邏輯套下去,天下不公平的事情就太多了,譬如長者及兒童乘車享有折扣,是否年齡歧視?香港有聖誕節假,也有春節假,生活在這裏的巴基斯坦、印度、阿拉伯等少數族裔人士,是否要投訴種族歧視,要求將他們的傳統節日也納入法定假期?

其實,大家應該一起質問全能的上帝,為甚麼要將男女造得如此不同,為甚麼女人每個月都要忍受幾天不方便的痛苦?為甚麼男人不用十月懷胎?為甚麼有人生下來嘴中含着銀匙,有的人就天生一無所有?為甚麼要將人造成不同的膚色?尤其是,為甚麼要將有的女人造得那麼美麗,讓男人一看就失魂落魄,讓其他女人一看就妒火中燒?歷史上很多戰爭、暴動、叛亂,都是上帝不公平種下的禍根。

稱女人最好用「伊」

香港的平機會要是真心反對種族、性別歧視,就應該將上帝告上法庭。否則,就是假公假義,欺軟怕硬。

我一向支持男女平等,過去,女性沒有專門的第三人稱,只能用男性的「他」來代表,這很不公平,於是我借用《詩經》「所謂伊人,在水一方」,將女性稱為「伊」,比「她」字美得多。可惜「伊」字未能普及,這是我最大的遺憾。

周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