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調查說,時下三個年輕人當中,有一個曾想過自殺。這當中,為情所困而自殺的相信佔有一定比例。早幾日,便有一位十四歲中二男生疑因向心儀女生示愛被拒而跳樓輕生。
這位小男生來自破碎家庭,對愛情感到「迷失」及「好灰」,他的遺言是:「如果死掉的話,你做我一會兒女朋友可以嗎?」年輕人渴望戀愛的熱情,最終卻以死呈現,其情可憫,更令人感到痛心。
筆者常覺得香港的學生自幼就缺乏生命的教育,平常的周訓與成長課缺乏深度,多是一些傳統的說教與偽善的道德,對於青少年的身心需要完全沒有幫助。事實上,青少年處於青春期,學校的周會或成長課更應與他們「談情說愛」,像這則活生生為愛而死的悲劇,究竟有多少學校會認真與學生討論?是否又會說些不痛不癢的廢話,如「青少年不宜談戀愛,要先讀好書」,又或者曉以大義:「讀好書,搵份好工,你慌冇女朋友咩?」
沒有物質,生命即無從存在;沒有生命,心即無從存在。為情自殺,你還能去愛人嗎?明乎此,應該告訴他們:計較得失的戀愛是下一層的戀愛。進一步說,凡是嫉妒、獨佔、要死要活、鼻涕眼淚的戀愛,都不是正確的戀愛。愛情的本身該是最大的快樂之源,所以,追逐愛情不必以痛苦自豪或自殘,在新的愛情的世紀裏,每個人都有廣大恢廓的心胸,以死示愛,世上之蠢事也!人老了就要死,回頭會感到生命的短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