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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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跨區交津兩難題未解決

【本報訊】社會上要求擴闊跨區交通津貼覆蓋範圍至全港的聲音強烈,但剛公布的下年度預算案只輕輕帶過。據悉,政府是有意擴大計劃,但首先要解決兩大問題,包括若把計劃擴及全港,應由多少間非政府機構協助推行,以及如何避免在住處附近地區上班的市民因津貼獲利。

由多少機構負責成疑

據了解,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前日曾向數名議員透露,指當局有意擴大跨區交通津貼的涵蓋範圍至全港,但有兩大難題未解決,需進行「新層面」的研究。首先,現行計劃僅於四個偏遠地區推行,由十二間非政府機構協助,向申請人發放每月六百元津貼,若計劃擴及全港,應由多少機構負責或如何提供服務。另外,如申請人只到居處附近或鄰區上班,六百元的交通津貼可能多過實際需要,必須取得平衡。

張建宗昨出席一公開場合時稱,當局會深入研究交通津貼的問題,並會收集十八區低收入僱員的交通支出模式及乘搭的交通工具等資料,以釐定可行機制,期望檢討於年底前完成。

至於預算案提出推行的「就業導航試驗計劃」,向參與計劃並成功就業三個月人士發放五千元獎金,張建宗否認計劃是補貼僱主,強調僱主必須經由勞工處刊登職位招聘,並設定月薪六千五百元的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