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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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10員工公園違規打邊爐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人員涉違規公然在荔枝角公園一地點打邊爐,遭質疑或違在公園內煮食的規定。據現場觀察,當日現場桌上擺滿食物及醬料,有近十人圍着電爐起筷。康文署接受查詢時強調,員工可翻熱食物,但禁止明火煮食。工會則指員工打邊爐是否違規存在灰色地帶,因為員工可辯稱是用熱水把肉丸等食物翻熱,並非煮食,故即使發現上述問題,管方只能警告,無法施以紀律處分。

上周本地氣溫急跌,年初三(十六日)中午時分,荔枝角公園管理人員被發現在足球場旁邊的一間小屋內打邊爐,現場所見,這間小屋位置偏僻,屋內有三間房,分別是電掣房、休息室及一間沒有標示的房間。沒有標示的房間當時打開大門,食物香氣夾雜煙霧瀰漫,有近十人圍在一張長枱上起筷,疑正用電磁爐打邊爐,食得十分滋味,枱上擺滿食物和醬料,包括用筲箕盛着未煮熟的蔬菜,房內牆上有一排排電掣和喉管,以及一列儲物櫃。

情緒激動擋記者鏡頭

正在享用美食的眾人被發現時顯得十分錯愕,部分人更情緒激動,立即起身走到採訪人員面前用手阻擋鏡頭,態度惡劣,亦有人無懼鏡頭,繼續趁熱進食,他們都拒絕回應是否違規打邊爐。

康文署回應,員工解釋當時只是在休息室利用電磁爐翻熱盆菜作午膳,否認打邊爐。發言人又說,各員工其後依時當值執行職務,期間公園運作如常。

發言人表示,員工在午膳時間並在不影響場地運作下翻熱食物可以接受,但基於安全考慮,禁止在員工休息室內明火煮食。

香港康樂事務職員總工會主席張兆榮說,由於部分場地位置偏遠,員工無法外出用膳,故署方容許員工在休息室內翻熱食物,但不能煮食。

身為管理人員的他表示,過往亦處理過員工在休息室內打邊爐的投訴,員工辯稱牛丸、魚蛋等食物是熟食,他們只是利用熱水把食物翻熱,甚至說蔬菜可以生食等,故打邊爐是否違規,的確存在灰色地帶,署方只能警告員工打邊爐並不適當,而未能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