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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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冰情侶涉夥友偷車被捕

【本報訊】「吸冰情侶」夥同友人組成偷車黨,專門偷取電單車後,物盡其用,換上假牌代步及伺機出售外,不排除又用作運毒,一部屬於警長的「坐騎」亦被他們偷走,昨晨警方在青衣意外擒獲其中一人後,再順藤摸瓜將該對情侶拘捕,起出兩輛報失電單車,包括警長的失車,同時搜獲冰毒及吸毒工具等。

昨晨六時許,青衣分區特遣隊警員在青衣邨巡邏,發現姓鄭(三十一歲)男子在青綠街一輛綿羊仔電單車旁徘徊,認為可疑截查時,揭發電單車的車牌與行車證不符,證實於本月十四日情人節在旺角被偷走,警向鄭盤查後,前往離現場不遠的宜偉樓對開行人天橋底,發現另一輛報失電單車,亦是掛假牌,匙膽有撬毀痕迹,於本月在沙田報失,車主是警長。

警方以偷車罪將鄭拘捕,相信他與偷車黨有關,另有同黨在逃,將案件交由葵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昨午一時,探員掩至青衣邨宜業樓一單位搜查,將屋內姓張(三十五歲)男子及其姓黃(十七歲)女友拘捕,懷疑他們與鄭為同黨,探員在屋內搜出少量冰毒及吸食工具「冰壺」,兩人涉偷車及藏毒,與鄭通宵扣查。

車身貼警察遊樂會證

警方相信涉案男女染有吸冰惡習,毒品作自用,初步調查顯示,有人將電單車偷走後,掛假牌代步及等候脫手外,可能用作運毒。

被盜電單車的警長姓方,加入警隊十多年,駐守沙田警區,居於沙田。他表示,電單車以一萬多元購買,前日在寓所附近被偷。他又表示,車上貼有警察體育遊樂會的泊車證,但證上僅有英文字母「PSRC」簡寫,疑賊人未必知道車主是警務人員,否則不會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