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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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中七男生涉非禮短裙OL

一名九龍區名校中七男生涉在巴士上一再以手背摩擦鄰座穿短裙女文員大腿,被控非禮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女事主昨在庭上供稱,被告當日三度以左手觸碰她的大腿外側,她忍無可忍下,遂向司機投訴,被告立即用英語向她道歉,然後又改以廣東話說:「對唔住,可唔可以畀次機會我!」有人更聲稱可以作出賠償,事主最終報警處理。

被告蔡瑋豐(十八歲),報稱中七學生,被控去年十一月十四日,於一輛由金鐘開往馬鞍山的六八○號九巴上,非禮一名女乘客。年約二十餘歲的女事主供稱,當日下午一時許,她在灣仔消防局外的巴士站登上涉案九巴返家,並坐在下層左邊下車門口後第二排近窗座位,惟在巴士行駛途中,被告突從後面座位,走上前坐在她身旁,更將左手放在二人間的座位上,他的手掌外側因此觸及她大腿。她指當時以為被告不小心觸碰到她,故只將身子稍稍向窗邊移動。

但數分鐘後,她感到大腿外側又遭觸碰,見被告左手仍在二人中間的位置,手背更在她大腿側上下掃動,手指亦有郁動。她指當時感到十分驚慌,但只敢再往窗邊縮。不料數分鐘後,被告重施故技,她強調:「我好嬲,無諗過佢會再犯。」當巴士在東隧九龍出口停站時,她上前向司機投訴。被告見她投訴,即以中英語道歉,她記得當時只回應被告:「咁你即係認啦。」然後要求司機致電報警。

手背上下掃手指有郁

辯方律師盤問時則指事件純屬意外,被告並非有意觸碰及非禮她;惟事主不認同,她多次重申:「我見到佢手背响我大腿上下掃,手指有郁……搭巴士係有可能會有意外身體接觸,但我肯定嗰次唔係意外。」

案件編號:ESCC 60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