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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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達430萬10年增逾倍

【本報訊】互聯網服務已成為現代人生活必需品。政府統計處發現,本港過去近十年使用互聯網服務的人數,由一百八十五萬多人急增至四百三十萬人,增幅達一點三二倍,大部分人最少每星期上網一次,當中更有一成人每星期上網五十小時或以上。

統計處昨發表《香港統計月刊》刊載專題文章「二○○○年至二○○九年香港居民使用個人電腦及互聯網服務的情況」。調查顯示,十歲及以上人士使用個人電腦數目,由○○年約二百六十四萬人上升至去年約四百三十五萬人,增幅達六成半,當中近九成九主要因「使用互聯網服務」而使用電腦。

調查又顯示,十歲及以上人士使用互聯網服務的人數,由○○年的一百八十五萬多人增至去年的四百三十萬人,增幅達一點三二倍,即平均每年增加近一成。九成一人最少每星期會上網一次,平均時間由○一年約十二小時逐步上升至去年約二十四小時,當中有一成一更高達五十小時或以上。

網上購物六成屬訂票

使用互聯網服務人士中,九成半主要目的是「資訊查詢」例如上網閱報、搜尋或下載資料、求職等;八成半則是「通訊/互動」例如收發電子郵件、網上即時通訊等;另有四成八上網目的是「網上數碼娛樂」,三成四則是「網上購物/處理金融交易」。

網上購物服務雖仍未普及,但調查發現十五歲及以上人士用網上購物服務的比率,由○二年的百分之四點九逐步增至去年近一成六,當中六成用「網上訂票」服務,一成四「網上購買衣服鞋襪」,另一成三「網上安排旅遊事宜」及百分之七點六「網上購買日用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