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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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政改之後二十三條立法隨來

三個月的政改諮詢期結束了,隨着各股持異議態度的政治勢力展現彈性,甚至主動輸誠,大大拉近了原先的分歧,政改方案最終過關,已走上可能的陽關道。難怪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D9喜孜孜聲言,已經拉近與白鴿黨及民協的觀點,擴闊了雙方共同探討政改的基礎,即是「有得傾」下去啦!

根據政府的時間表,政改最終方案將在七月立法會休會前提出,秋季復會進入立法程序,政改方案大功告成……

政圈中人說:政改主動權始終操在阿爺手中,近日的形勢發展,隨着多股站在對立面的政治勢力迴旋,阿爺的立場寬鬆一些,政改之戰可望軟着陸。不過,政改由阿爺操盤,「功勞」當然不會自動轉帳到煲呔曾名下。如果時光倒流,○五年第一次政改能竟其功,或許榮耀全歸煲呔曾,但當日煲呔曾拍心口搞掂,結果衰收尾。五年後第二次政改,煲呔曾已變了大配角,就算這次政改再戰功成,阿爺也不會視為煲呔曾任期內留下的政績。

數數看,煲呔曾自○五年執老董手尾入主禮賓府,不覺四年幾,有甚麼見得人的政績呢?抗擊金融海嘯、十項基建、粵港融合等?如果煲呔曾以為這些事務等同政績,恐怕太天真太傻,事實任誰上場都不得不作為,是特區一把手的基本職責。

政圈中人說:阿爺一向政治先行,特區人心是否已回歸、施政能否體現行政主導、三權如何互相配合,才是衡量政績的要件。最具象徵意義、體現先一國後兩制的精神,正是○三年陰溝翻船的二十三條立法。一旦政改問題在本年內解決,煲呔曾真的可以收工,在禮賓府混日子,天天想着退休直到二○一二年六月任期結束?

二○○八年十月,澳門特區政府宣布就澳門《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當時香港特區政府曾經回應,現階段沒有計劃就二十三條開展立法工作,特區政府當務之急是解決經濟和民生問題;一年多過去了,澳門完成了二十三條立法,香港特區在解決了政改問題之後,還可以藉口「解決經濟和民生問題」,繼續逃避二十三條立法嗎?政圈中人斷言,到年杪,香港特區的二十三條立法,必定會提上政府的議事日程,並且在煲呔曾任期結束前出台,讓他一手一腳留下這項「政績」。

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