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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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領養犬雙失少女罰千元
【本報訊】十七歲雙失少女透過網上廣告,從有「曉飛大師」之稱的女商人處領養了一隻西摩犬,雙方協議不能私下賣犬,惟少女兩周後嫌西摩犬大食,「一日一包五十蚊狗糧」兼咬死了兩隻龜,遂以二百五十元將西摩犬轉售,被「曉飛大師」發現報警。被告陳嘉莉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獲輕判罰款一千元。案中事主「曉飛大師」李曉汶是開設了全亞洲首間中醫動物診所的商人,西摩犬事後已交回事主照顧。 案件編號:KTCC 75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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