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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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案男師:我想保護佢

【本報訊】中年小學男教師涉非禮疑與他有曖昧關係十三歲女生案,昨日續審時橫生枝節。當辯方盤問女事主提及她與養父的進一步關係時,被告竟在庭上反對自己的代表律師,並再哭泣大叫「我反對……我想保護佢(事主)嘅私隱」,又即時辭退其律師,選擇自行盤問事主。由於控方要處理能否讓被告盤問透過電視聯網系統作供的女事主,裁判官押後今日續訊。

被告張耀明(四十一歲),被控去年三月三十日至四月二日涉及三項非禮罪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盤問X時,X承認父母其實是她養父養母,又承認在後樓梯時是她主動將臉頰伸向被告,而當校方查問時,她承認為保護被告而將親嘴一事保密。當律師再問「有時放假時,你養父……」被告即語帶哽咽,眼泛淚光大叫阻止「我反對」,並表示要保護事主私隱。

攬錫 樓層有玄機

他更隨即要求更換代表他的當值律師,裁判官遂休庭,事件擾攘一番後,當值律師辦事處指被告因未能作出明確指示,故未能提供協助,最後被告要求自行上陣盤問事主。

而控方昨日則繼續播放X的會面影帶,她指被告在其中事發的兩日,送她回厚德邨的住所時,分別在二十二樓和三十七樓出電梯再行樓梯,在梯間時被告均有向她攬腰錫臉,第二次更有親嘴;她解釋出數字有玄機,廿二是她的生日日期,被告則是三月七日。

案件編號:KCCC 51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