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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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危駕殺交流生 董事加刑囚42月

有八次違反交通規例紀錄的航運公司男董事,涉醉酒駕駛日產GT-R「戰神」跑車在黃泥涌道超速飛馳,撞死一名在路中心截車的美籍大學交流生。被告早前在區院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法官昨判刑指出,被告的駕駛態度極端惡劣,肇事後更未有即時報警,案情嚴重,故把判囚由三年加刑至三年半,以及停牌三年。

三十四歲被告尚冠豪,除了危駕致他人死亡罪被裁定罪成外,他早前已承認醉酒駕駛及使用欠妥車輛兩罪,昨共判罰款五千元及停牌一年,兩項停牌令同期執行。

剛做爸爸的被告聞判後緊皺眉頭,十多名親友到庭旁聽支持,部分女親友聞悉判囚結果後雙眼通紅。庭上早前指他自九六年取得車牌後,曾有超速、橫過雙白線、行車時用電話等共八項交通定罪紀錄。

死者亦醉酒逗留路中心

控罪指被告在○八年十一月七日於黃泥涌道聖保祿天主教小學對開,危險駕駛將二十一歲美籍男子Leswing Kurt Langlie撞死;肇事道路車速限制是每小時五十公里,但被告則超速至每小時達八十至九十公里。另被告事發後被驗出體內酒精含量達六十六微克,比法定標準超出三倍,而他當時所駕駛的日產GT-R跑車的兩邊車門及車尾擋風玻璃,均貼上違規的有色薄膜。

辯方求情指,被告一直就駕車撞死人的事深感內疚,他和家人都受到沉重打擊,而其妻更剛誕下女嬰,被告並要接受精神治療。辯方又指出,本案是宗悲劇,死者參與交流計劃來港,當晚與朋友在蘭桂坊飲至酩酊大醉後,再到跑馬地暢飲,並在路中心行走,被告沒有想到會有人在路中心行走,才釀成意外。

案件編號:DCCC 5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