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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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無監管玩家要簽生死狀

【本報訊】政府無監管,「車手」要簽生死狀!肇事賽車場於○六年開業,並無特別領取牌照,只是向康文署、地政署及運輸署等部門申請豁免,其中一項條件是不能開放予公眾,因此賽車場要以會員制運作,會員要與場地簽生死狀。因此該賽車場並無政府部門專責進行監管,以致前日發生不幸意外後,出現各部門卸膊的醜態,同時暴露出監管混亂情況。

家屬可循民事索償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即使賽車場要求會員簽署生死狀,列明安全責任自負,對任何損失、損傷及人命傷亡不負責任等免責條款,但死者家屬仍可以透過民事向賽車場追討賠償。

陸偉雄又稱,十五歲少女簽合約或條款是否有法律約束力已成問題,而死者生前亦可能在不清楚條款的情況下簽字,另意外亦可能涉及車場職員疏忽,均可成為爭拗點。

至於負責監管肇事賽車場的香港小型賽車會,該會屬國際汽車聯合會轄下的香港汽車會,昨日派員到場了解情況,會長侯勵存否認監管不力,強調會方已按照國際安全守則向賽車場提供指引。他承認會方平日不會定期巡查,主要在舉辦賽事前才會到場巡查,對上一次巡查已是去年十二月。侯坦言:「呢個(賽車場)唔係我哋擁有㗎!我哋冇人成日踎喺度睇住佢哋㗎嘛!」他解釋:「譬如交一班細路哥畀你,話唔准佢吸毒,你嘅責任係要教佢哋,唔可以話佢成日去街,你都跟住佢後面,畀人帶壞咗或者出事唔係責任嘅問題,你都防不勝防o架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