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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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投槍:讓人民活得更有尊嚴

本文重點
今年春節期間,有國家領導人提出「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尊嚴」二字雖然是老生常談,但出自領導人之口則是第一次,很有新意,因此引起熱烈討論。有人形容,這是虎年春節十三億人民收到的最大「紅包」。

人人生而平等,「尊嚴」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如今政府欲將之作禮物送給人民,反映的是人民尊嚴一直被剝奪的冷酷事實。一直以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在統治者眼中,人民只是生產的工具,是會說話的畜牲,可以隨便打隨便殺。在清朝,滿族大臣才能自稱奴才,漢臣只能稱臣,可見漢臣連奴才都不如,一般老百姓再等而下之,「尊嚴」更無從談起。

所以我認為,中國社會從來就沒有平等關係,只有主子及奴才;中國五千年文明史只有兩個時代:一是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二是暫時做穩奴隸的時代。

毛澤東於一九四九年宣稱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這是對中國人做奴才歷史的終結,意義重大,但是離活得有尊嚴還有相當一段距離。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國務院首次發表人權白皮書,明確提出「生存權是中國人民的首要人權」,也就是首先解決溫飽問題,其他的以後再說。然而,將生存權作為首要人權這個提法很有問題,因為豬、狗、螞蟻都要求生存權,而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在於生存之外還有其他的價值和追求,人不能像豬那樣,只要吃飽就很幸福。難怪有人批評,將生存權置於人權首要位置,正好說明當代中國人仍然為「在食槽邊搶一個位置而努力」。

尊嚴是天賦人權

被稱為人本主義心理學家的馬斯洛,提出著名的金字塔形「需求層次論」,由下而上,分別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和友誼的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實現與發揮潛能需求。我看「生存是首要人權」論,就是滿足人之最低級的需求,而活得「更有尊嚴」對應第四級的尊重需求,離自我實現的頂級人生意義還差一步。

說到底,所謂讓人民活得有尊嚴,只是人權、普世價值的另一個提法,這並非西方人、外國人才有,中國人也應該有,沒有必要因此而感恩戴德。我不妨打一個不太恰當的比喻:有人良心發現,將搶走的錢包還給你,你肯定會說這東西本來是我的,不是甚麼恩賜,更不可以「紅包」形容之。

周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