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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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瀕危珊瑚網上兜售港鐵交收

【SUN特搜小組報道】潮流興養海洋生物,屬瀕危物種的珊瑚、海馬更加搶手,雖然本港已履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規定出售瀕危物種人士,必須獲漁護署批發許可證及出示來源地證明書,但漁護署懶於執法,過去五年僅檢控十宗在網上違規售賣瀕危海洋生物的個案。由於瀕危物種有價有市,此舉令網上討論區淪為海洋生物「散貨場」,有人更肆無忌憚將疑偷運自海南的瀕危物種珊瑚或其他海洋生物,在網上以廉價兜售,並每日以港鐵站作為交收點,明剃漁護署眼眉!

海洋生態千變萬化,奇形怪狀的珊瑚、海馬、巨蚌,成為養魚愛好者的熱門「海洋寵物」,如屬瀕危物種的,更是炙手可熱,因為貪其品種夠獨特,如同屬石珊瑚,被俗稱「鈕扣」、「地氈」的瀕危物種珊瑚,便吸引不少好此道者追捧。故此,在網上的養魚討論區內,常會見到有網民留言,希望能購得夠冷門、顏色又鮮艷亮麗的海洋生物飼養。

非法展示可囚一年

不過,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本港要履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進口如屬瀕危物種的石珊瑚、角珊瑚、笙珊瑚、海馬及巨蚌等,須先向漁護署申領許可證,並須展示來源地的《公約》出口許可證或產地來源證明書。而管有受保護的海洋生物商戶,亦須申請管有許可證,才可公開展示,違者最高會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業界人士指,申領此類許可證手續繁複,漁護署要根據店內環境、面積及器具,規定售賣指定限額的珊瑚或海馬等海洋生物,加上署方鮮於巡查,部分店舖也懶於申請許可證,偷偷做生意。其實,根據統計資料,過去五年,署方檢控違規出售瀕危海洋生物的個案共三十九宗,其中屬網上違規轉賣的僅十宗。由於此類「海洋寵物」有價有市,據知,有人疑偷運來歷不明的瀕危海洋生物到港,並在網上的討論區「散貨」,掩人耳目。

本報記者在部分網上養魚討論區,便發現不少網民張貼「有珊瑚到」、「新貨到」的宣傳標語,並上載如珊瑚、巨蚌及海馬等相片,讓買家「睇辦」,有的更留下聯絡電話,方便買家訂貨。這些顏色鮮艷的海洋生物,售價低至三十元便有交易,其中屬瀕危物種,市價要百多元的「鈕扣」珊瑚亦有出售,網上價僅售八十元,較正價便宜一至兩成。

記者佯裝買家致電出售珊瑚的網民查詢,她透露每日會於特定時間,約買家於太子港鐵站交收貨品。記者按時到達,發現女賣家只安排一名年約二十歲的男子散貨,該男子的兩個背包,各自藏有十多包以充氣膠袋盛載的珊瑚、海馬及巨蚌。當他被問及這些生物是否有許可證或來源地證明書時,他即「耍手擰頭」,一句「唔關我事,乜都唔知!」便掉頭即走。

易死亡需極速出售

業界人士透露,未領牌而出售的珊瑚、海馬等海洋生物,不少是來自內地海南,有人在當地水域撈獲後,再偷運到本港於網上以平價轉售,但他強調,由於海南水質較差,珊瑚的質素也較遜色,例如被稱為「鈕扣」、「地氈」的珊瑚,則以來自馬來西亞水域的最美。水族店負責人劉永基表示,海洋生物的死亡率高達八成,加上這類網上「走鬼檔」未必有專業工具飼養牠們,故需以薄利多銷方式極速出售。

對於本港有人違規出售瀕危海洋生物,世界自然基金會海洋環境保護主任杜偉倫直指,漁護署執法不力,網上論壇竟公然交易各式各樣瀕危海洋生物,視法例如無物,擔心互聯網淪為瀕危物種的廉價「散貨場」。他要求署方加強網上巡邏,是否有人作不法交易,並要認真檢討現時執法的成效。漁護署發言人則指出,會跟進有網頁涉嫌轉售受保護的海洋生物。至於選購無牌瀕危珊瑚會否違法,發言人稱,如作私人欣賞用途,毋須申領許可證,鑑於巡查困難,買家已於○六年起豁免申領許可證,但若於公眾地方展示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