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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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判刑遭罵「食屎狗」

【本報訊】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多年前曾被犯人於庭上喝斥「食屎」,他昨於荃灣法院處理一宗藏毒案時歷史重演,在判處該案被告入戒毒所服刑時,被對方喝罵是「食屎狗」及「屎×」,惟練官只着庭警將被告帶進收押通道「畀佢冷靜一下」,即使對方之後繼續大吵大嚷干擾聆訊,練官仍無對其涉嫌藐視法庭的舉動採取跟進行動。

「畀佢冷靜一下」

報稱維修員的二十九歲男被告吳肇康,被控於去年十月二十二日在新界石籬邨石興樓地下外管有一個塑膠袋,內有零點五六克「K仔」,被告不認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藏毒罪成。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被告妻子手抱男嬰到庭旁聽支持,其妻亦證實再懷孕,故盼望法庭輕判被告,惟練官不為所動,判被告入戒毒所。

由於戒毒所的服刑時間會較長,故在犯人欄內的被告獲悉後顯得非常激動,庭警將他解入收押通道時,被告破口大罵練官「食屎狗」及「屎×」等等,練官聞言後一度向庭警下令「帶番佢出嚟」,但旋即又改變主意「畀佢冷靜一下」,之後被告在收押通道大吵大嚷,練官遂着庭警將被告帶走。而被告妻子及一眾親友亦表現激動,離庭時大力關門洩憤,令人側目。

練官多年前因被盜竊案積犯於庭上喝斥「食屎」,在判對方十六個月之餘,即時加監五個月。

案件編號:TWCC 38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