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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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逾期不廢

屋宇署前署長蔡宇略被本報踢爆其寓所工人房廁所長期滲漏,儘管樓下住戶多番向屋宇署和食環署合組的聯合滲水辦事處投訴,但有人一於少理,污水仍然流個不止。

據報道,聯合辦事處職員曾上門調查,無奈給蔡前署長請吃了一頓閉門羹,灰頭土臉鎩羽而歸。連申訴專員公署也奈何不了這位蔡老爺,於是有人認為這是典型的官官相衞。

當然,觀乎蔡宇略的往績,這結論也八九不離十了。原來他一九九九年還在署長任上時,曾委託下屬利用公務時間,到其寓所評估清拆單位僭建物的費用,結果被勒令交還估價所牽涉的九千四百多元費用,因此,蔡氏很可能有利用過往人脈關係為自己謀方便的主觀意願。

但問題是,如果真是官官相衞倒也罷了,畢竟高官人數有限,誰叫閣下跟他「有緣千里能相會」,做着左鄰右里,也只能自嘆倒楣。怕只怕涉及樓宇維修這類爭拗,拖着不辦早已成為慣例。最典型的例子,是土瓜灣塌樓意外的唐樓,屋宇署不是三令五申要求修葺並清拆僭建物麼,結果樓還是照塌,僭建物卻仍頑強地存在着。事實上,屋宇署處理舊樓僭建物敷衍被動,良有以也。有市民投訴樓宇有僭建物,署方一句「無即時危險」就甚麼也不用做,至於倒塌危機、人命傷亡等,住客惟有各安天命矣!

常言道:「有權不用,逾期作廢。」蔡宇略卸任也有好幾年了吧,按理說已屬過期的「報廢品」,怎麼影響力還那麼大,連申訴專員也不放在眼內呢?難怪那麼多人爭崩頭都要加入政府謀個一官半職了。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