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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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婦通渠水潑鄰居

【本報訊】歲晚大掃除釀成傷人案,土瓜灣一名居住分租套房的婦人,昨晚在寓所清理雜物,因不滿男鄰居指摘她將雜物堆放走廊「阻住晒」,竟憤然用通渠水潑向對方,男鄰居灼傷面及腹部,婦人涉嫌傷人被捕。

現場為環順街二十七號一單位,被捕婦人年約四十歲,昨晚進行新春前大掃除,清潔家居,期間將部分傢俬雜物搬出套房,放在門外走廊上,至深夜十時許,仍未搬回套房內,惹起鄰居一名年齡相若的男鄰居不滿,指摘她的傢俬「阻住晒」!雙方爭執互罵,有人突情緒激動,取起通渠水,潑向男鄰居,致其面部及腹部灼傷,其他鄰居見狀報警。傷者面貼敷料送院,涉案婦人被捕,她因手部亦灼傷同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