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被告陳俊旌(二十六歲)及黃國威(三十五歲),事發時分別於無綫收費電視擔任助理編導,以及於獲無綫外判服務合約的公司任職運輸工人。他們被控在去年二月六日,於二十三歲女事主的深水埗住所內,分別一次及兩次企圖強姦女事主。
案件編號:HCCC 2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