飽受煎熬晚晚失眠
涉事大廈是九龍太子道西的加多利大廈,約有四十年樓齡。居於大廈二樓單位的鄔女士,自二○○六年十月開始,即飽受樓上滲水滋擾,苦不堪言。本報記者日前進入單位視察,發現受滲水影響的位置位於廚房橫樑。整條橫樑長約七呎,橫樑底的石屎嚴重剝落,水漬斑斑;最「矚目」之處,是懸掛於橫樑底的三個透明密實袋。
三個密實袋有兩個位於橫樑一端,另一個位於橫樑中間,各以膠紙固定在橫樑底,用以收集由上層單位滲下的污水。由昨天早上至下午一時,收集所得的污水已積滿約五分之一個密實袋。使用這個方法之前,污水直接滴落廚房地面,鄔女士因踩中積水而幾乎跌倒,她丈夫更因這件事而飽受煎熬,晚晚失眠。
鄔女士樓上的單位其實是屋宇署前署長蔡宇略的寓所。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單位於九九年購入,其中一名登記業主姓名就是蔡的英文名「Choi yu leuk」。○七年,由屋宇署和食環署合組的聯合辦事處,經過兩次地台蓄水測試後得出結論,即二樓單位的滲水事故,是由上層單位工人廁所地台防水設施欠妥而引致。不過,單位業主並無依循建議修理地台,滲水至今愈來愈嚴重。
苦主質疑官官相衞
聯辦處曾多番去信蔡宇略的單位,要求他修葺地台防水設施,但事件擾攘至今接近四年仍未解決。鄔女士懷疑可能與蔡曾任屋宇署署長有關,遂去信申訴專員公署,調查是否官官相衞。
申訴署於○八年十一月介入調查,發現滲漏問題拖延數年,與蔡宇略的單位業主「採取不合作態度有關」,包括否認其工人廁所地台防水設施欠妥;指滲水源頭來自高層單位;拒絕遵從《妨擾事故通知》的規定;多番拒絕聯辦處職員入內再作蓄水測試。直至聯辦處向單位業主發出《擬進入處所通知書》及《擬申請進入處所的手令通知書》後,業主才同意職員作蓄水測試。對於該業主未能和睦近鄰、守望相助、利己利人,公署坦言「實令人大感遺憾」!
鄔女士也曾向大廈管理處反映,但得不到善意回應。鄔女士說:「佢一句話唔關我事就乜都唔理,屋宇署職員身水身汗上到佢屋企門口,佢都唔畀人入去,讀咁多書有咩用?」
本報昨日曾致電蔡宇略,也曾到其住所等候,只見蔡太自行駕車回家,但不肯回應有關投訴,而至截稿之前,本報仍未能聯絡上蔡宇略。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蔡宇略曾經擔任屋宇署署長,理應清楚滲水對樓宇安全所帶來的危害,而他作為業主,也有承擔維修樓宇的責任,但現時竟然「有法不依,更抗拒政府部門執法,應予以譴責」。王國興促請屋宇署和食環署根據法例賦予的權力嚴厲執法,不應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