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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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所滲漏四年玩死樓下住戶

曾擔任屋宇署署長的退休高官蔡宇略,繼於一九九九年涉私委下屬到其寓所,評估清拆單位僭建物的費用,被投訴濫用職權後,現再被本報踢爆於過去四年來,涉嫌逃避維修自住單位的責任,任由單位內的工人房廁所地台長期滲漏,嚴重滋擾樓下住戶。受影響的住戶即使多番向屋宇署和食環署合組的聯合滲水辦事處投訴,而聯辦處也證實滲漏源頭與蔡宇略的單位有關,甚至申訴專員公署介入調查,蔡仍然採取拖字訣一於少理。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狠批蔡宇略「有法不依」,敦促當局不能姑息,應立即嚴厲執法,並予以譴責。 投訴組、專案組報道

飽受煎熬晚晚失眠

涉事大廈是九龍太子道西的加多利大廈,約有四十年樓齡。居於大廈二樓單位的鄔女士,自二○○六年十月開始,即飽受樓上滲水滋擾,苦不堪言。本報記者日前進入單位視察,發現受滲水影響的位置位於廚房橫樑。整條橫樑長約七呎,橫樑底的石屎嚴重剝落,水漬斑斑;最「矚目」之處,是懸掛於橫樑底的三個透明密實袋。

三個密實袋有兩個位於橫樑一端,另一個位於橫樑中間,各以膠紙固定在橫樑底,用以收集由上層單位滲下的污水。由昨天早上至下午一時,收集所得的污水已積滿約五分之一個密實袋。使用這個方法之前,污水直接滴落廚房地面,鄔女士因踩中積水而幾乎跌倒,她丈夫更因這件事而飽受煎熬,晚晚失眠。

鄔女士樓上的單位其實是屋宇署前署長蔡宇略的寓所。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單位於九九年購入,其中一名登記業主姓名就是蔡的英文名「Choi yu leuk」。○七年,由屋宇署和食環署合組的聯合辦事處,經過兩次地台蓄水測試後得出結論,即二樓單位的滲水事故,是由上層單位工人廁所地台防水設施欠妥而引致。不過,單位業主並無依循建議修理地台,滲水至今愈來愈嚴重。

苦主質疑官官相衞

聯辦處曾多番去信蔡宇略的單位,要求他修葺地台防水設施,但事件擾攘至今接近四年仍未解決。鄔女士懷疑可能與蔡曾任屋宇署署長有關,遂去信申訴專員公署,調查是否官官相衞。

申訴署於○八年十一月介入調查,發現滲漏問題拖延數年,與蔡宇略的單位業主「採取不合作態度有關」,包括否認其工人廁所地台防水設施欠妥;指滲水源頭來自高層單位;拒絕遵從《妨擾事故通知》的規定;多番拒絕聯辦處職員入內再作蓄水測試。直至聯辦處向單位業主發出《擬進入處所通知書》及《擬申請進入處所的手令通知書》後,業主才同意職員作蓄水測試。對於該業主未能和睦近鄰、守望相助、利己利人,公署坦言「實令人大感遺憾」!

鄔女士也曾向大廈管理處反映,但得不到善意回應。鄔女士說:「佢一句話唔關我事就乜都唔理,屋宇署職員身水身汗上到佢屋企門口,佢都唔畀人入去,讀咁多書有咩用?」

本報昨日曾致電蔡宇略,也曾到其住所等候,只見蔡太自行駕車回家,但不肯回應有關投訴,而至截稿之前,本報仍未能聯絡上蔡宇略。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蔡宇略曾經擔任屋宇署署長,理應清楚滲水對樓宇安全所帶來的危害,而他作為業主,也有承擔維修樓宇的責任,但現時竟然「有法不依,更抗拒政府部門執法,應予以譴責」。王國興促請屋宇署和食環署根據法例賦予的權力嚴厲執法,不應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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