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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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集:無即時危險的危險

對政府部門的表態,千萬不要輕易相信,否則很容易上當,弄不好連命都不保。比如,頻頻出自政府官員口中的「無即時危險」這個字眼,就大有玄機。

君不見,土瓜灣馬頭圍道倒塌的那座五層高唐樓,屋宇署○四年檢查時就發現有問題,並發出了修葺令,今年一月再次檢查後,又發出修葺令,但又說無即時危險,沒有跟進。不出一個月,就發生香港史上最嚴重的塌樓事故。可憐居民無辜遭受不可彌補的損失。

不足一個月後就崩塌的樓宇也算沒有即時危險嗎?當局有必要清晰界定「無即時危險」中的「即時」,究竟指的是甚麼?

其實這種事已非首度發生。灣仔一座商業大廈外牆石屎剝落,官員檢查後亦表示「無即時危險」,結果又出事,一塊巨大紙皮石連同石屎剝落,擊毀一架私家車。

很多政府部門都有類似問題。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轟動一時的赤柱古樹倒塌壓死港大女生事件了。事發前數周,康文署樹組曾對這棵百年古樹例行檢查,表示無即時危險,豈料言猶在耳就樹倒人亡。此外,大埔發生墮事故,出事升降機也剛由機電署人員鑑定為無即時危險。

一句不負責任的「無即時危險」,不知奪去多少生命。令人難以接受的是,每次出了事,政府都草草調查了事,從不對妄下結論、坑害市民的官員問責。這些庸官的烏紗「無即時危險」,當然不會好好反省。長此以往,不知還要害死多少人。

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