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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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流水:改字滅罪

改一個字可減少五分之一的強姦罪案?各位莫以為是條謎語,這是上海一名律師最近發表的文字改革主張。他認為,至少有十六個帶有女字偏旁的漢字歧視、侮辱女性,誤導兒童人生觀,應該改造。

這十六個歧視女性的漢字分別為娛、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簡體字奸、姦通用)、姘、婊和嫖。其中嫖字最惡劣,明明是男人為主,卻將污水潑向女人,還將女人和鈔票放在一起,簡直是中文之污。

他建議將「嫖」改為「彳不」,即兩人做了社會不認可的事;把「姦」改為「 ((爻)行) 」,表明這是一種獸行。這位律師更預言,更改姦字可減少兩成強姦犯罪。

如果改字能解決社會問題,要改的漢字可多得很啦。譬如「偷」的企人邊應改為狗爪邊,告訴世人小偷是畜生,屆時天下無賊。

文字改革固然可以,但何必專與「女」字過不去,難道倉頡造字時就已心存不良?有這麼一個笑話,婦聯主任在婦女大會說:婦女姐妹們,以前男人把我們當褥子鋪,現在解放了,婦女翻身當家作主了,我們要把男人們當成被子蓋。許多漢字帶有女字旁,好似男女之間誰上誰下這些事兒,實在看不出有歧視女性的性質。

說白了,歧視不歧視全在心裏之念,好色之徒,看見豬肉會想起異性某些部位;心無邪念,坐懷不亂方寸。如果非要說女字邊就是歧視女性,那此人一定心理齷齪,或是無聊透頂的自我炒作。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解釋。

申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