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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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堂弟打人撤認罪駁回

【本報訊】自稱是末代皇帝溥儀堂弟的照相館東主愛新覺羅州棠(六十二歲),因束着長辮,去年六月六日乘車時因不滿旁人辱罵是「怪物」,下車後揮拳教訓對方,他事後在庭上承認普通襲擊罪被判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三個月。

惟他聲稱認罪後被「全世界滿族人責怪他認罪,令滿人丟臉」,昨向高院上訴要求撤回認罪,但法官認為他是自願及毫不含糊地認罪,即時駁回其上訴。

案件編號:HCMA 79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