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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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偷手機男警表證成

【本報訊】男警員去年八月二十六日到葵涌廣場一間電訊公司,為流動上網儲值卡增值時,涉順手牽羊偷走該公司一部手機,昨於荃灣法院裁定一項盜竊罪表證成立,案發時隸屬葵涌區巡邏小隊被告孔孝文(三十五歲)自辯稱,當日因趕着上班,離開電訊公司時不慎將涉案手機一併帶走,他離開後懷疑拿錯別人手機於是折返,並將涉案手機拋給門外的店員。

案件編號:TWCC 35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