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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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局嘥逾億元錯八年不改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批評醫院管理局及衞生署多年來疏於核實求診者身份證有效期,向不少非本港居民提供永久居民享有的廉價醫療服務,過去二十二年,推算庫房損失高逾億元。申訴專員黎年直指政府早在八年前已獲悉問題,卻一直錯而不改,要求當局盡快引進電子核實身份方法,短期內則人手核實杜絕浪費公帑的漏洞。

黎年昨日公布最新一期調查報告,揭露醫管局及衞生署疏忽,違反現行政策,屬行政失當。他說,一九八七年前,任何人士如長期離港,必須交回身份證,港府稍後廢除有關規定,相關人士亦得以保留身份證,惟效用或已過。

據去年十二月醫管局為期六天的調查發現,有一百一十三名持過期身份證人士用公營醫療服務,因缺乏他們使用的服務詳細資料,故本報假設他們過去二十二年,皆使用單一服務,以普通科門診計,少收診金或達二千五百萬元,若是住院服務,少收費用更以億元計。

設小組研解決方案

黎年直斥此舉增加前線醫療壓力及開支,延長合資格人士輪候時間。食物及衞生局承認早於○二年發現問題,但至今未有解決方案;其他部門如勞工處、房屋署及社署等均以人手查核申請者的身份證,不明白醫管局及衞生署有何困難。食衞局發言人表示,接納申訴專員的調查結果及建議,現已成立跨部門小組研究解決方案。

申訴署指出,截至去年七月,共有二十二萬人有過期本港身份證,較○八年四月急增五成七。入境處資料顯示,香港身份證主要有兩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簽發予擁有香港居留權的永久居民;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通常簽發給獲入境處處長批准,為求學、投資、就業及居住等理由而留港超過一百八十天的人士,他們並無居留權,當獲准留港期限屆滿後,便成為非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