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事主X於二十多年前到油麻地一佛堂拜四面佛,結識相士伍明山而種下受騙禍根,伍替她睇相多年,及後介紹她到八仙館而陷入法事騙局;X對黃紙顯靈指她可接收逾億元財寶深信不疑,傾盡財力之餘更先後向財務公司及銀行借貸,現仍欠下一百三十萬元債務。據了解,控方下次會在庭上呈交X因本案承受的身心創傷報告。
據悉,X於去年三月向黃大仙警區報案,其後被告再聯絡她索款,至去年五月三日,被告上午抵港準備取款,下午隨即被捕。警方事後到八仙館調查,發現該處已改為一酒樓員工休息室,而被告的雙程證顯示他最初多次赴港,後期卻已減少,估計他原先常赴港為X做法事,待後期取得X信任及「聽話」後,改而着X赴深圳金塘街一私樓單位內的「靜室」做法事。
由於被告已認罪,X毋須出庭作供,但她仍特意親撰申索書於昨日呈交法官申冤。她要求被告還款及望法庭重判,但辯方昨明言被告「無錢還」,在香港亦無資產,控方亦不會申請刑事破產令,故相信X難如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