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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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帶語林:不要跟科技談戀愛

愛人結婚了,新郎不是我,本來已經夠痛苦的了,假如把你KO的情敵竟然不是人,而是一部電腦,相信更加痛不欲生。

英國倫敦就有這麼一則千古奇聞,二十四歲女子Hermione Way聲稱要下嫁一部相戀兩年的十七吋手提電腦,揚言爭取婚姻合法化。

是電腦生產商的宣傳伎倆嗎?還是真真正正的戀物成癖?如果是後者,恐怕這段婚姻即使變成現實,離婚收場或者背夫偷食的機會高達九成九九九,因為電腦科技日新月異,老婆很快就會嫌棄老公過分落後,真人電腦結孽緣絕對沒有可能天荒地老矢志不渝。

情陷電腦欲罷不能的癡心女子也許要說,相比起有血有肉的男朋友,電腦可愛得多了,既不會見異思遷,又不會鬼話連篇,更加不會嫌三嫌四埋怨美麗新娘子變了皺皮黃臉婆。

此說雖然不假,然而科技產品最叫人吃不消的是升呢太快,一代新機換舊機,見異思遷的不是電腦,而是用家。你跟科技談戀愛,你就像一個長生不死的妻子,親眼見證老公在極短時間之內迅速凋零,恰如蜉蝣群落朝生暮死。

因此,即使硬是信不過爛滾爛嫖衰男人,非要戀物成癖不可,下嫁的對象最好不是電腦以及其他所有科技產品。情郎愈原始,愛得愈長久,譬如一碌棍,譬如一塊石,再譬如一個吹氣公仔。

總而言之,不要跟科技談戀愛,除非你敢說你仍然深愛着現已打柴的二八六。

林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