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兩人分別二十四歲及三十歲,互不相識,據悉在香港當家傭期間,被同鄉引誘為毒販運毒,有人表示,行事時雙方仍未談妥酬勞。兩人按指示,先後到吉隆坡接收毒品後,以吞食及塞陰方式藏於體內,然後搭乘飛機前往澳門,再將毒品轉送珠海及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