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身一代算起,向上推數三代和向下推數三代的血緣親屬,稱作「三代血親」,文革中「老子革命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血統論源自於此。然而,這個久違的詞組,最近又出現在紅頭文件中。國務院發布《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今後政府採購人員若與供應商有三代血親關係的必須迴避。反腐不惜扯上三代血親,可想而知,政府採購已黑到甚麼地步。
去年內地政府採購額達六千億元,在天文數字的背後,官商勾結,貪腐重重,只買貴的不買對的、只買洋貨不買國貨等已成公開秘密。早前廣州某醫院採購空調,中標的是二千一百萬元設備,廢標的報價一千七百萬元,後者一氣之下將醫院告上法庭。
三代血親固然是重要的利害關係,但朋友、戰友、同學甚至鄰居往往比血親更可信,事實上在政府採購中大肆行賄的供應商,並不都是官員小舅小姨。○七年廣州市政府採購中心某主任擅將一億六千萬元的投標項目委託給一民企,受賄二十萬元,事後查實官商間並無血親關係。
迴避三代血親的制度非但不能杜絕貪腐,反而構成商業歧視,有失公正和情理。舉賢不避親、薦賢不避仇,憑甚麼推定官員親屬經商必然腐敗?合法經商的官員親屬為何不能進入政府採購市場?難道都是三代血親的錯?這不成了改頭換面的血統論?
徒法不足以自行,陽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劑。將採購「透明」,讓公眾隨時緊盯這塊蛋糕,才是反腐上上策,否則迴避十代血親也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