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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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計偷錢判罰款感化
【本報訊】職業訓練局兩名女生去年十二月在課室施展美人計偷男同學錢,一人先引誘男同學傾偈,另一人則趁男同學不察,偷去他放在桌上銀包內的二千多元現金瓜分,惟過程遭閉路電視拍下。兩女生早前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指為案中主腦的首被告馮思惠(十八歲)因為報告評價正面,輕判罰款二千五百元了事;至於次被告陳詠霖(十六歲)則被指需要監管,故判接受十二個月感化。案件編號:KTCC 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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